信息公告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土建施工第TJ02-TJ03标段现场专项试验
检测辅助检测劳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土建施工第TJ02-TJ03标段现场专项试验检测辅助检测劳务合作项目为市场化依法取得的进行业务分包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承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业务分包和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起点位于温州湾新区,顺接金丽温高速东延线终点向东布设,起点桩号 K0+000,路线向东跨越金海三道、环城河和规划天瑞大道后,在K1+023.629 设置单喇叭互通与地方道路相接,之后继续向东跨越规划 211 省道、龙湾二期堤坝、泰瀚光伏发电场,路线跨越瓯飞一期堤坝后在温州湾海域布设,然后在 K13+359 位置跨越 1000 吨级规划航道。路线在霓屿岛西南侧登陆后,设置南山隧道避让丽水 36-1 油气终端处理厂,出隧道后路线往海岸线偏移,在下郎滩头村西侧开挖山
体,设置终点收费站;然后路线沿着霓屿防波浪堤坝外侧布设,终点位于洞头区霓屿布袋岙,与在建 211 省道霓屿至北岙段工程成 T 型交叉,终点桩号 K22+188.061,路线长22.188km。同步建设状元岙港区连接线 2.182km。
本项目桥梁所处环境为滩涂及海洋环境,共设置桥梁约 21354m/8 座(含互通主线桥);隧道约 611 米/1 座;设一般互通立交 1 处(温州湾互通);主线收费广场 1 座,匝道收费站 1 处,主线收费站 1 处,管理分中心 1 处,桥隧管理站 1 处,停车区 1 处,T 形平面交叉 1 处。
本项目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100Km/h,路基标准宽度 26.0m。状元岙港区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霓屿隧道、跨 330国道桥梁按半幅实施,另半幅远期根据需要单独立项实施),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23.5m(半幅实施路段路基宽度 12.0m)。工程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要求。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
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土建施工第TJ02-TJ03标段现场桥梁施工监控辅助检测工作,主要范围包括:特大桥:安装施工监控56跨、预制施工监控56跨;桥梁结构施工监控(连续刚构):安装施工监控3跨、预制施工监控3跨;大桥:安装施工监控120跨、预制施工监控120跨;桥连续刚构:安装施工监控5跨、预制施工监控5跨。辅助工作主要服务内容为:协助招标人完成现场桥梁施工监控检测工作(包括且不限于现场监测点埋设、测量配合、建立预制混凝土梁数字化虚拟拼装系统、数据记录、资料整理、台账登记、设备搬运及清洁等工作)。
1.3服务期:劳务人员进场之日(以合同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起32个月,实际与施工工期同步。
1.4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预算金额约491.2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施工监控相关工作内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的,则还须附合同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要求 |
试验检测员 | 5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核发的助理检测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
6、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温州市温州大道428号温州源大创业园四层8403室(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或将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9168092@qq.com,再联系招标代理单位经办人郑瑞木(联系方式15068415600)缴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大厅(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钉钉群直播实施不见面开标,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文件须在投标现场递交)。
招标人: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和三村瓯北绕城高速收费站内
联 系 人:狄女士
电 话:0577-67965578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428号温州源大创业园四层8403室
联 系 人:郑瑞木
电 话:15068415600,0577-88551608
监管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